摘要:7类新建项目将不作装配式建筑要求!石家庄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重磅!石家庄市内四区推行"交地即交证" 自3月1日实施/河北省图书馆春节假期开放安排/保留消费凭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春节消费提示/东许营村改造项目部分地块规划公示 拟建12栋住宅楼!
1月28日星期五
农历腊月二十六
石家庄:多云-4℃~3℃
限行
石家庄市(包含栾城区、藁城区、赞皇县、井陉县、灵寿县、元氏县、平山县、赵县、高邑县、行唐县、深泽县、新乐市、晋州市):限行尾号 3 和 8。
廊坊市、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保定市、邯郸市、定州市:限行尾号 3 和 8。
邢台、衡水、承德、张家口、辛集:目前不限号。北京市:限行尾号 3 和 8。
天津市:目前不限号
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今天白天,保定、廊坊及以北地区晴间多云,其他地区多云。
今天夜间到29日,邢台南部、邯郸多云转晴,其他地区晴间多云。
29日夜间到30日,西北部地区多云转阴有小雪,其他地区晴转多云。
>>7类新建项目将不作装配式建筑要求!石家庄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
近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管理的通知。
通知显示,以下新建项目(根据核准批复文件确定),可不作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自愿建设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只建设一栋建筑的。
(二)地上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
(三)项目中独立设置的构筑物、垃圾站、配套设备用房、门卫房等。此类建(构)筑物不作为核定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的基数。
(四)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
(五)工业用地上的工业建筑。
(六)由于造型复杂、功能要求特殊等技术原因,经专家论证,认为不宜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的。
(七)其他符合我市政策文件规定可以免建装配式建筑的和不宜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的。
>>重磅!石家庄市内四区推行"交地即交证" 自3月1日实施
近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推行“交地即交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宗地上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无查封、无抵押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划拨)价款,依法纳税完毕,在土地交付的当天,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办理不动产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及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自2022 年3月1日实施。
(一)国有出让土地
1.用地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可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交地即交证”登记服务。
2.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在供地前做好权籍调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按照《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字【2021】161号),不重复进行测绘调查,利用既有的测绘成果,指导用地单位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并完成质检和信息入库工作。
3.用地单位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行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身份证明和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提前预审部分申请材料,做好交地时办理登记的准备工作。
4.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5.用地单位持《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等材料申请登记的当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国有划拨土地
1.用地单位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前,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划拨(交地)即交证”登记服务。
2.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在供地前做好权籍调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按照《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字【2021】161号),不重复进行测绘调查,利用既有的测绘成果,指导用地单位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并完成质检和信息入库工作。
3.用地单位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行提交身份证明和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提前预审部分申请材料,做好划拨(交地)时办理登记的准备工作。
4.用地单位足额缴纳划拨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5.用地单位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材料申请登记的当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河北省图书馆春节假期开放安排
>>保留消费凭证!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春节消费提示
2022年春节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12315发布春节消费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东许营村改造项目部分地块规划公示 拟建12栋住宅楼
近日,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东许营村改造项目B1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公示显示,石家庄同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东许营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B1-1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开发建设商品住宅。该地块位于石家庄市规划仓宁路南侧、规划东许营街西侧、规划营西街以东、规划十二路北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30.96亩。为适应新的政策要求,该公司对原B1(含B1-1、B1-2)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对东许营城中村改造项目B1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B1地块共建设12栋住宅楼、3栋配套楼和地下车库。
根据项目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表显示,B1-1地块占地面积30.96亩,容积率2.50,建筑密度15.18%,绿地率35%,住宅总套数493户,规划建设8栋住宅楼。B1-2地块占地面积23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12.14%,绿地率35%,住宅总套数25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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