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意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短期支持和中长期促进相兼顾的要求,提出了五方面二十项重点举措。
在第三部分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的第12条——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中,提出了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中指出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
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增加公共消费的基石之一,《意见》提出了完善长租房政策,支持各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减轻了职工的租房负担,释放了市民的消费能力。支持利用公积金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举措,利好老旧小区电梯的加装,减少居民经济负担。同时,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速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及项目认定,帮助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实现“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