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管委会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规范租赁行为、加强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到,在雄安新区租房子,可在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为提升疏解承载力,加快疏解转移产业落地和人口导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雄安新区从2020年起开始大力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机构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寓两万多套。同时,容东片区安置住房已经回迁入住,预计有三分之一以上进入租赁市场。容西、雄东片区安置住房也将陆续交付,成为租赁房源的重要补充。
根据《指导意见》,雄安鼓励发展租赁住房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同时推出"租售同权"等政策措施,让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雄安新区在启动区、容东片区、雄安站枢纽片区等新建片区住房项目中,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置"只租不售"租赁住房,确保在人口流入的重点地区始终保有一定规模的租赁住房。
同时,雄安新区将提高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规模化水平,稳定租赁关系和租金水平,鼓励长期租赁行为,让群众安心租房。
此外,为帮助租房群体有效降低租金负担、提高生活质量,雄安新区支持将市民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也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指导意见》明确,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在现行规定最高限额13500元/年基础上再提高30%,达到17550元/年。
雄安新区通过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的住房制度,建立"一网统管、一网通办"的管理服务机制,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建设"心向往之"的未来之城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