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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家每日资讯|石家庄此路段即将开始施工!河北2地通告每户每周一人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

2022-07-28 06:20:59 作者: 绘家

摘要:每户每周一人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河北2地最新通告/注意!石家庄此路段即将开始施工 机动车只允许由北向南通行/河北这11家景区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石家庄将建立公益损害举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裕华区拟征收宋村等五大旧村土地用于复兴大街项目建设/1300名!河北“三支一扶”要报名啦,最新岗位表→

7月28日星期四

农历六月三十

石家庄:多云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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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

石家庄市(包含栾城区、藁城区、赞皇县、井陉县、灵寿县、元氏县、平山县、赵县、高邑县、行唐县、新乐市):限行尾号  5 和 0。

邯郸市、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秦皇岛市:限行尾号 5 和 0

邢台、唐山、衡水、承德、张家口、辛集、定州:目前不限号。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 5 和 0

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天气

今天白天,承德东部、唐山、秦皇岛、廊坊东部、沧州、衡水、邢台东部、邯郸东部阴有中到大雨,其中承德南部、唐山北部、秦皇岛北部有暴雨,张家口、保定西部、石家庄西部阴转多云,其他地区有小雨,局地有中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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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周一人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河北2地最新通告

7月27日、7月26日保定市、承德市双桥区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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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石家庄此路段即将开始施工 机动车只允许由北向南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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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胜利北街(胜利北街与解放大街交叉口以北150米)道路整修工程定于7月28日(周四)22:00开工,工期30天,施工时间截止至8月27日。

工程采取半幅围挡施工、半幅通车方式进行,先施工东半幅、再施工西半幅道路。

施工期间胜利北街(胜利北街与解放大街交叉口以北150米)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由南向北机动车绕行解放大街,非机动车保证双向通行。

>>河北这11家景区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于2022年7月21日完成公示,确定承德市鼎盛文化产业园景区、张家口市翠云山森林风景区、唐山市多玛乐园景区、唐山市尚禾源旅游景区、唐山市龙井关长城漂流景区、保定市恋乡•太行水镇旅游综合体景区、衡水市周窝音乐小镇景区、衡水市衡水老白干景区、邢台市临城县岐山湖景区、邯郸市古武当山旅游景区、邯郸市赵王印象城景区等1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石家庄将建立公益损害举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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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损害举报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公共利益保护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损害行为的认知度,引导和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公益保护中来,按照市政府工作统一安排,建立公益损害举报制度。

一、举报原则

公益损害举报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依靠群众、适当奖励的原则。

二、举报途径

通过“掌上石家庄超级应用”微信小程序(即将上线)、“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12345热线电话等渠道,举报石家庄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正在发生的公益损害行为线索。

三、举报情形

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不易于发现的公益损害行为,便于群众举报的情形。后续根据市民举报实际情况,定期对举报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一)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利用废旧厂房、民房违法进行喷漆作业的;

2.使用简易库房贮存危险废物的;

3.私自将工业废水运输至厂区外违规处置的;

4.向市政排水管道内倾倒污泥、餐厨垃圾,向河道排放污水、废水的;

5.偷倒建筑垃圾的。

(二)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行为

1.涉疫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和涉疫风险人员未按要求提前报备的;

2.大型聚集性活动未提前报备的;

3.刻意瞒报谎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

4.违反规定销售‘一退双抗一咳’药品的;

5.核酸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隐患的;

2.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3.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的。

(四)损害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的行为

1.偷盗水、电、暖资源和设施的;

2.偷窃井盖、线缆的;

3.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4.道路停车位被私家车长期占用,并加罩车衣的;

5.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

6.燃气管道、设施上堆放重物、易燃易爆物品,倾倒腐蚀性液体;燃气管道上方种植树木;沿街店面装修时将燃气管或设施包覆的(出地面的燃气管进户管、楼栋调压器)。

(五)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

1.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

2.经营的食品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的;

3.销售过期食品药品的;

4.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

5.销售假药、劣药的;

6.未按要求妥善处理病死猪牛羊禽类、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未经检疫的。

(六)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1.商家违规套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的;

2.加油站非法售卖“散装汽油”的;

3.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山寨”商品的;

4.未经审批发布医疗广告、向未成年人发布烟草广告、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布违法广告的。

(七)损害自然资源的行为

1.偷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

2.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

3.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的;

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砍伐、移植树木,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

5.损毁公共绿地植物和设施的;

6.大面积占用、毁坏绿化带,毁坏树木的。

(八)社会不文明行为

1.摩托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

2.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的;

3.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随意穿插车流的;

4.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5.在城市河道(含水库、滹沱河、环城水系、民心河)用带电设备或撒网捕鱼的;

6.驾驶人或乘客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抛洒废弃物的;

7.渣土运输车23:00至6:00在市区主干道及生活区不遮盖、时速超40公里/小时通行的。

(九)其他行为

1.违规建设、改造、扩建自建房的;

2.房地产公司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开启销售场所(含咨询中心、接待中心、展示中心等)的;

3.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的;

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5.出版物经营单位销售非法出版物的。

(十)部门现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涉及的行为

1.涉及妨害国(边)境管理及“三非”的;(市公安局)

2.涉及危爆物品违法违规的;(市公安局)

3.涉及生态环境违法的;(市生态环境局)

4.涉及“黑车”及出租车违规经营的;(市交通运输局)

5.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应急管理局)

6.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涉及非法集资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8.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市医疗保障局)

9.涉及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市税务局)

四、举报办理

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举报线索受理和查处过程要严格保密。

(一)办理流程

1.举报平台受理线索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查处。

2.涉及“举报情形”第一项至第九项的,相关部门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反馈办理情况,提出奖励金额的依据和建议,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回复举报人办理情况,并联系举报人领取奖励等相关事宜。

3.涉及“举报情形”第十项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回复举报人办理情况,同时联系举报人领取奖励等相关事宜。诉求办结后,每月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办理时限

各相关承办部门要对举报的线索认真、及时办理。

1.对一般性举报事项,自收到线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查处情况。

2.对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公共财产利益、污染面积较大等重大举报案件,相关承办部门在接到交办案件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并反馈相关情况,同时要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

3.对复杂、疑难举报案件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延期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但最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期限。

五、举报奖励

(一)举报奖励条件

1.石家庄市公益损害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匿名或个人信息不实的,不能获得奖励。

2.举报线索须有被举报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照片、音频、视频等)。

3.举报线索事先未被相关职能部门掌握或查处,未经新闻媒体曝光,未被其他同类平台受理。

4.举报线索经相关部门核实查处,确属公益损害行为的。

如系举报人故意实施公益损害行为、捏造虚假举报材料、恶意举报的不予奖励,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奖励额度

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一项至第九项的损害行为,视其危害程度,对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设定不同档次的奖励标准。

1.举报案件危害程度较轻,给予被举报方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的,奖励举报人5-50元不等。

2.举报案件危害程度较重,给予被举报方处罚的,奖励举报人60-500元不等。

3.举报案件危害程度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奖励举报人600-1000元不等。

4.举报案件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被立案侦查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举报人2000-5000元不等。

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十项,举报奖励额度以各部门奖励办法为准。

(三)举报奖励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银行账号,办理领取奖金事宜,过期视为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资金;10个工作日内未能联系到举报人,导致无法通知领奖信息的,视为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资金。

(四)举报奖励支付

1.涉及本制度“举报情形”中第一至第九项内容的,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承办单位提出奖励金额的依据和建议进行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年度预算。

2.涉及本制度“举报情形”第十项内容的,由相关部门根据现行奖励办法进行审核及支付奖励资金。

3.同一公益损害行为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资金支付给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励资金平均支付给联名举报人;同一公益损害行为线索不重复奖励。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裕华区拟征收宋村等五大旧村土地用于复兴大街项目建设

  7月27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5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台上、西京北、二十里铺、三教堂、宋村约260亩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项目。

  具体来看:

  征收台上社区位于方郄路以南、环城水系以北、复兴大街两侧的土地,面积约1.5308公顷(约合22.9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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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西京北社区位于方兴路以南、方郄路以北、复兴大街两侧的土地,面积约6.3399公顷(约合95.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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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二十里铺社区位于裕华东路以南、槐安东路以北、复兴大街两侧的土地,面积约2.1184公顷(约合31.7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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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三教堂社区位于东二环以东、复兴大街以西、学苑路以南、信工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1.2336公顷(约合18.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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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宋村社区位于信工路以南、方兴路以北、复兴大街两侧 的土地,面积约6.1699公顷(约合92.5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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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名!河北“三支一扶”要报名啦,最新岗位表→

  最新消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河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今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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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2年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1300名。各地招聘人数、具体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河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通过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查询。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我省户籍省外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2022届毕业生(含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2022年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与高等职业院校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技工院校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募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已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考。

  仍在岗服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志愿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3、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连续性工作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募全部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免交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照片大小10-200kb)。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招募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9:00至8月5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市人社局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17:00,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未通过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所填报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或报名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生招募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8日至8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4日

  笔试安排:将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另行发布通知。全省统一时间进行笔试,笔试为一场,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数量和笔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考生需服从考试举办单位和考点学校的防疫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现场防疫守则,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及疫情防控须知)。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

  面试具体安排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募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招募资格。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签订服务协议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招募资格。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募人数之比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募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募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可在本县(市、区)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符合岗位需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招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综合成绩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雄安新区自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募单位名称、拟招募岗位,拟招募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九)递补

  根据招募空缺岗位情况适时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工作将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另行发布通知。

  (十)培训及上岗

  拟招募志愿者须参加由各市、雄安新区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拟招募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上岗服务。

  四、有关待遇

  (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加服务,生活补贴按照研究生志愿者对待)。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自愿提出,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六)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期满当年的河北省公务员定向考录和河北省选调生选拔。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可参加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有空编、单位需要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十)专科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十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医服务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十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相关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自觉服从当地防疫工作要求和规定,遵守现场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对招募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与报名当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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