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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布《肇庆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

2022-10-17 13:30:18 作者: 绘家

日前,《肇庆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市住建局是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地政府(管委会)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工作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案》明确了哪些内容呢?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哪些群体?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住房建筑面积为多少?

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以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但同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户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住房租金怎么算?

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制定。

除此,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这些内容

↓↓↓

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面落实“部门联动、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要求,从项目申请到完成认定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运营年限不少于5年,住房单次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一次性收取租金最长不超过1年、押金不超过3个月租金;

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供简约、环保的装饰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具备入住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体的市场监管,全面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信用评价和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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