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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家每日资讯|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0日!

2022-12-01 07:17:56 作者: 绘家

摘要:便民信息!石家庄市民可通过手机查找周边公厕/快递全国网点大面积停摆?国家邮政局回复了/最新公告!河北三市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河北推进机动车检验流程服务规范化/2022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0日/河北住建厅通报9起典型案例/外来务工人员请尽快申报居住登记/一小区楼顶惊现大鸟/石家庄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再升级 体育大街与北三环将新建一座全互通立交/鹿泉区六街村改造项目证件迎进展 或由政府接管/高新区发布征地公告 拟征收南豆村等4大旧村土地。

12月1日星期四

农历十一月初八

石家庄:晴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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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

今天白天,全省晴。

  今天夜间到12月2日,全省晴转多云。

  2日夜间到3日,南部地区多云,其他地区多云转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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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信息!石家庄市民可通过手机查找周边公厕

  日前,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城管局开发的“石家庄城管微服务”微信小程序,可以让市民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查找周边公厕,使市民如厕更加便利。

  按照省住建厅《河北省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3月份,市城管局组织石市23个县(市、区)对各辖区现有公厕底数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摸排全市共有独立公厕1564座。而按照《方案》内的相关要求,2022年石市需计划新建公厕198座,改造公厕38座。

  今年4月起,市城管局持续督促各县(市、区)按照9月底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目标的要求,开展公厕新建、改造工作。同时每月对各县(市、区)公厕新建、改造进展进行督导,并按照各县(市、区)开工率、竣工率进行排名,对开工晚、建设进展慢的县(市、区)及时督导,并对多次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截至9月底,完成了新建公厕215座,改造公厕38座,其中超额完成了新建任务。

  为进一步提高公厕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省住建厅《方案》要求,市城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做到环卫管理公厕24小时开放,全面落实“所长制”分级负责,管理员做到随时清扫保洁。实行所长日检查、副总所长周检查、总所长月检查制度,推行一冲、二拖、三刷、四擦、五喷、六跟、七礼、八修、九填、十查的“十步保洁管理法”,并做好公厕的消杀防疫工作,提高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同时市城管局对公厕24小时开放情况、日常保洁情况等进行了不定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各区城管部门,并将检查情况列入市容考评成绩。

  》》快递全国网点大面积停摆?国家邮政局回复了

  近日,一则关于“快递停运”的消息在电商和快递圈内广泛传播。有网友根据个别快递公司发给合作商家的停发站点表格,得出目前快递全国网点“大面积停摆”的结论。记者在多方求证后得知,该消息不实。

  目前,确实有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网点封停,但占比不大,全国邮政快递网络运行总体平稳。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29日表示,自11月21日以来,全国邮政快递日均揽收量约2.6亿件,投递量约2.7亿件,日均服务超过5亿人次。在当前疫情环境下,确实存在部分快递网点和从业人员作业存在受限情况,产业链上下游也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部分消费者在下单后出现短期内难以及时收到商品现象。

  国家邮政局邮政快递业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27日召开了重点企业保通保畅工作会议,调度邮政、顺丰、京东、中通、圆通、韵达、申通、极兔、丹鸟等邮政快递企业,进一步摸清当前行业运行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邮政快递业正常运行问题,特别是对分拨中心、网点和从业人员都作出了比较明确和具体的安排。会议要求,要坚决做好疫情防控,落实好疫情防控第九版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行业的影响;还要及时做好网络调度,与上游电商平台、商家做好沟通,从前端避免造成更多邮件快件积压,同时对已经积压的邮件快件积极推动动态疏解。

  此前,国家邮政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对于已经关停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满足解封条件的要尽快有序解封,对于承担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寄递的,要按程序优先解封。目前,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也在积极推动行业保通保畅各项工作,打通邮政快递干线和末端堵点卡点,疏解积压邮件快件,保障行业平稳有序运行。同时,加强与地方的对接协调,强化协同联动,维护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争取将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为邮政快递车辆办理通行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寄递服务需求。

  》》最新公告!河北三市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

  石家庄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人口统计工作,分局各户籍窗口将在2022年11月30日18时至2022年12月5日24时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如出生登记、注销登记、迁入、迁出、移入、移出等),身份证业务正常办理。2022年12月6日上午9时恢复所有户籍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停办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2022年11月28日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人口统计工作,分局各户籍窗口将在2022年11月30日18时至2022年12月5日24时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如出生登记、注销登记、迁入、迁出、移入、移出等),身份证业务正常办理。2022年12月6日上午9时恢复所有户籍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停办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

  2022年11月28日

  衡水

  关于全市暂停办理户籍业务的通告

  全市广大居民:

  根据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为做好2022年度人口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我市定于自12月1日0时至12月4日24时停止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业务除外),12月5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办理各项业务。

  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请提前做好安排。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2022年11月29日

  廊坊

  廊坊市公安局关于暂停办理部分户籍业务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度人口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12月1日0时至2022年12月7日24时暂停办理涉及人口数据增减变动的户籍业务(如出生登记、注销登记、迁入、迁出、移入、移出等),12月8日起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居民身份证业务可以正常办理。

  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需要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做好安排。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推进机动车检验流程服务规范化

  河北推进机动车检验流程服务规范化,鼓励为车主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河北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2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机动车检验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等事项时,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

  推进检验流程服务规范化。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结合日常承检车型检验项目和安全作业的需要,合理布局检验场地、建筑物等设施,设置办公、检验、服务等相应区域。鼓励在检验区域设置固定的车辆交接点,配备专人为车主提供“交钥匙工程”服务。车主自进场停车起,至车检办结离场前,机动车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全程负责办理,车主休息区等候。车辆检验完成后,工作人员指引车主取车离站。鼓励在服务大厅设置电子屏幕,实时显示车辆检验过程。

  特此公告。

  》》2022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0日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延长至12月10日。同时,为减少外出,避免扎堆,您可以选择“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移动手机 APP、支付宝等“非接触式”方式,足不出户办理缴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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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各地税务局官方公众号

  操作流程:

  1.缴纳当年保费的参保人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缴费”后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纳。

  2.补缴以往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后,依次选择“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去缴费”→“弹出请选择窗口选择去缴费”后进行核定缴纳。

  二、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地址:

  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也可直接搜索“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 APP

  通过河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扫码下载。

  四、“冀时办” APP

  操作流程:在首页选择“我要缴费”,点击“河北社保缴费”, 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五、云闪付 APP

  操作流程:在首页选择“社保缴纳”或城市服务中“社保缴纳”,点击进入,根据提示缴费。

  六、河北移动手机 APP

  操作流程:“生活→更多→生活服务”,选择服务: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根据提示缴费。

  七、微信城市服务

  操作流程:“我→支付→城市服务”模块,“五险一金”—“社保”—“河北省社保缴纳(云缴费)”,依据页面提示缴费。

  八、微信生活缴费

  操作流程:“我→支付→生活缴费”模块,“社保医保”页面根据提示缴费。

  九、支付宝市民中心

  操作流程:“市民中心→地方在线服务→居民养老缴费、居民医保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敲黑板

  ★一部手机可以为多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2022年度对于部分特定困难群体不再进行代缴,但为其保留100元缴费档次,可自行缴费。

  廊坊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4日

  》》河北住建厅通报9起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11月2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第十一批9起典型违法案件。

  一、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

  河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施工建设的某项目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行为违反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1条第(四)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四)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的规定。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22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区建设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液化气站未设置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案

  遵化市石门镇某液化气站站内生产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廊坊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建设的学校教学楼、厨房(地下餐厅)和宿舍楼工程,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3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2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第15条第一款“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规定,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409642.84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强某某作出罚款26626.78元的行政处罚。

  四、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任某某毁损市政燃气设施案

  任某某在沧州市某小区施工过程中,毁损市政燃气设施,造成燃气泄漏,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6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51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沧州市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案

  河北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对保定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某安置区项目住宅楼门窗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由于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29条第(七)项“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32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检测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田某某和直接责任人员刘某某分别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

  衡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某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将住宅楼、商业楼及地下车库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13条第三款“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的规定。根据《消防法》第58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的规定,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7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聂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

  聂某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在邢台市信都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20条第一款“本省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中,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经营的,应当向省燃气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55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58元的行政处罚。

  八、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王某某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案

  邯郸市复兴区居民王某某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9条第(十)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十)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规定。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57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20元的行政处罚。

  九、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谷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

  谷某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在定州市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20条第一款“本省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中,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经营的,应当向省燃气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根据《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55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的行政处罚。

  》》外来务工人员请尽快申报居住登记

  邯郸市公安局最新提醒

  居住证是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邯郸市接受义务教育或参加中、高考的必备材料之一。

  11月29日,邯郸市公安局温馨提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3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的要求,如果随迁子女选择2023年在邯郸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参加中考或者是准备在邯郸市参加2024年高考,请务必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冀时办App”上自主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1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以便能够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领取得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一小区楼顶惊现大鸟

  专家:是秃鹫,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11月25日,保定有网友拍到在一小区楼顶惊现一只大鸟。据拍摄者王先生表示,自己是在浓雾慢慢退去的时候发现的,目测大鸟臂展有2米,当时还有好多喜鹊围着它。11月29日,河北青年报记者联系到石家庄野保护飞队队长张英辉,据其介绍,这只鸟是秃鹫,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石家庄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再升级 体育大街与北三环将新建一座全互通立交

  近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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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四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工程于体育大街与北三环交叉节点新建苜蓿叶型全互通立交一座,立交匝道设计速度30至40km/h,单向1至2车道。项目组成为体育大街主路建设和体育大街辅路建设。

  南起古城北路,北至现状子龙大桥南引桥(蓝月路),路线全长约1985m。其中,古城北路至现状东垣桥北桥台范围维持原设计标准,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标准段双向6车道规模;现状东垣桥北桥台至现状子龙大桥南引桥(蓝月路)范围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80km/h,标准段双向6车道规模。在学府路南侧结合主桥设置平行式出入口匝道,在蓝月路节点设置人行、非机动车过街天桥,可划分为4个段落。

  南起古城北路,北至滹沱河南岸,路线全长约4022m。其中,古城北路至翠屏路段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标准段双向4至6车道规模;翠屏路至滹沱河南岸段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单向2车道规模,根据辅路布设形式,共计分为6个段落。

  》》鹿泉区六街村改造项目证件迎进展 或由政府接管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发布了11月18日-11月24日获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涉及鹿泉区获鹿镇六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鹿泉区获鹿镇六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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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泉区获鹿镇六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新获施工证,施工证编号为130185202211230201,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为鹿泉区获鹿镇六街村。

  鹿泉区获鹿镇六街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新获施工证,施工证编号为130185202211230301,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为鹿泉区获鹿镇六街村。

  据企查查信息查询可知,石家庄市鹿泉区城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

  》》高新区发布征地公告 拟征收南豆村等4大旧村土地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4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刘家庄村、南郄马村、北郄马村、南豆村共计2.2339公顷土地(约合33.5亩),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刘家庄村位于仓宁东路以北,燕山大街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4084(约合6.12亩)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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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收南郄马村位于仰陵西街(郄马路—郄马南路)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7852公顷(约合11.77亩),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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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收北郄马村位于仰陵西街(郄马路—郄马北路)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7460公顷(约合11.19亩),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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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收南豆村位于金山江路以南,秦岭大街的土地,征收面积约0.2943公顷(约合4.41亩),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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