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市场有效需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及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四大维度出台16条涉房新政,意在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居民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将所在区县的住房纳入套数核查范围。居民将存量住房盘活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的,该套住房租赁合同已备案,且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或长租房承诺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原则上一个家庭只核减一套。
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基金作用加快住房租赁基金的资金到位,建立储备项目库,加大对拟投项目的贷款支持。对拟投储备项目,通过住房租赁基金支持相关平台公司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市场化租赁住房。
2023年1月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大对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职工在北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与北京市保障房建设部门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按月还租”,减少租房提取的中间环节,实现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冲抵房租。
通知明确,7类提取事项增加按月约定提取周期。职工新申请7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时,新增按月提取的周期选项。对已生效的约定提取,职工可依据自身需求,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住房公积金柜台将约定周期调整为按月提取。
7类提取事项为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全国及地方租赁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