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与此同时,有读者、网友反映,租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乱象,比如中介不遵守合同承诺、房东与租户易有纠纷、利益受损后难以维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更加完善和规范的住房租赁市场,充分保障各方权益,成为房东与租户的共同呼声。
连日来,武汉、杭州、背景等地相继发布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湖北首部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出台
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范围
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审议批准了《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这是湖北首部为完全适应租赁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出租与承租、经营与服务、培育与监督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武汉在住房租赁领域迈出了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坚实步伐。
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范围
推进多方联动、信息共享,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明确市区政府、房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以及街道(乡镇)日常管理职责;由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住房租赁相关工作;由行业组织发挥规范引导和自律约束作用。
出租房达标
对用于出租的住房提出要求。规定其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并具备必要的生活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同时,条例还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双方各有权责
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鼓励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鼓励进行网上签约和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依法依约履行住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义务,发现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报告,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明的人出租住房,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变更、解除租赁合同,提出收回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证明,合理使用房屋及有关设施,履行物业使用人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小区管理规约,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拆改房屋结构和设施,不得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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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
规定依法进行登记备案。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应当提前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区房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向区房管部门备案;个人转租住房达到规定数量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房租赁合同订立后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从业规范
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强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得无故克扣或者延迟返还押金、预收的租金。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经营者对有关主体在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应当进行审查核验,对虚假房源信息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消除影响等必要措施。
出租房源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闲置的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将闲置的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房屋依法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将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用于出租,或者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合法经营;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
资金监管
为有效防范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风险,维护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应当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向房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公共服务
条例规定,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需要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公共服务事项,已经完成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免于提交住房租赁合同。条例还在加强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杭州市发布
《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7月5日消息,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信用杭州”建设,加快建立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管理办法》包含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及要求、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认定、信用的评价和等级公布、信用等级应用五个方面,覆盖基础信息、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评价信息等全方位指标体系。该制度是全市首个引用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企业公共信用评价信息,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服务的企业实施信用评价。
《管理办法》通过量化打分评价企业信用等级,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评价内容包含基本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有效期分别为动态更新、一年和三年。评价机制为一年一次,评价分值满分110分,信用等级由高至低分为A、B、C、D、E五个级别。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其中提出,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实施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规范个人转租等政策,维护租房群众合法权益。
紧扣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租房需求,增加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支持长租公寓行业规范发展,加大“一张床、一间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供给力度。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公寓运营单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打造品牌社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图,方便群众获取房源信息。
组织开展年度“返工季”“毕业季”惠民租房主题活动,让群众“租得到”“租得稳”“租得暖”。持续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主体备案、合同备案和资金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创建“无群租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