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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1-11-22 09:39:16 作者: 绘家

  近日,兰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健全完善兰州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在现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基本需求。兰州市住建局拟定了《兰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1.

  《兰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点内容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以成套住房形式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以宿舍形式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户,可在项目地址上落户,享受户籍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同等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公交、环卫、家政、快递人员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供应。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兰州市户籍或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区县行政区域)无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由项目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人选择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点,通过摇号确定配租对象和选房顺序,按照顺序进行选房。

  2.

  《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重点内容

  1、购房人和政府按份额共有产权,购房人持有不低于60%的产权份额,政府持有不高于40%的产权份额。

  2、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采取划拨土地集中新建、划拨土地单位自建、出让土地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

  3、户型以建筑面积70-90平方米的套型为主,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4、共有产权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为兰州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以下;申请家庭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0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5、政府统一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通过摇号方式进行,实行轮候制度。

  6、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以向政府产权代持机构提出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申请,受让人应当具有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资格,政府产权代持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兰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一是有利于解决本市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二是可逐步健全我市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三是有利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可缓解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五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满足保障对象对拥有自有住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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